昌黎县人社局四举措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昌黎县人社局“四举措”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信息来源:昌黎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6-09-26 14:10:57
一是推进阳光运行。把社会保险基金摆在阳光下,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变单一内部管理为内部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二是健全监督体系。建立保险欺诈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公布举报电话,向社会聘用社保基金监督员,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三是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收支两条线,对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均单独核算,分开管理,专款专用;按照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实行“双岗复核审计”制度,规范财务岗位职责流程。
四是加强信息监控。实行每月银行、财政、经办机构三方对账,确保收支一致。日常以非现场监督为主,依托基金监督网,实时对各社保基金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发布监督工作通报,限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