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正式启动
我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正式启动
信息来源:考核任免奖惩科 发布时间:2015-09-22 10:25:06
9月18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河北省《实施意见》精神,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确定,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制度的实施,对于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拓展其职业发展空间、规范干部管理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