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优秀与否要接受社会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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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8日发表
年度考核“优秀”与否要接受社会评判
信息来源:考核任免奖惩科 发布时间:2015-03-12 18:01:44
为增强年度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近日,市公务员局在市人社局网站开辟专栏,对相关部门和单位2014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判。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优秀”等次人员,方予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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