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人社局仲裁工作做到三清实现三快
卢龙县人社局仲裁工作做到“三清”实现“三快”
信息来源: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4-11-18 09:20:20
一是案情清。对准备受理的案件,仲裁员、书记员首先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请求和提供的相应证据,摸清脉搏,梳理脉络,做到思路清,情况明。二是程序清。严格立案、受理、送达、开庭审理程序,充分保护当事人的“申诉权”,下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调解书和裁决书时均做到清楚明了地告知当事人各项时限,庭审过程查清事情真相,核对证言证据,做好庭审笔录,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的严肃性、合法性。三是效果清。寻找案件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辅助外力如当事人的律师的引导等,积极调解,增加调解的成功率,有效缓解了大量的劳资矛盾在,切实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得到“双赢”效果。同时,对实在调解不成的案件严格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合情合理做出裁决,实现了快立、快审、快决的“三快”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