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项制度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我市“五项制度”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信息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4-09-30 14:15:47
一是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严守法律红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进行公开招聘。二是认真执行“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制度”。要求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前,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将招聘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未经同意擅自组织实施的招聘,一律作无效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严格执行“评委异地交流和纪检全程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公开、公平、规范、科学、监督”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面试评委外地聘请等制度,公开招聘工作全程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四是严格建立“重要节点工作报告制度”。将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阶段、各个节点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报告,掌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新动态。五是建立“公开招聘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违规及时处理,确保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