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结束
我市201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结束
信息来源: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2013-05-17 11:13:48
截至5月10日,市本级共对全市行政区域内703家市属以上用人单位进行了书面审查,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22.04万元,补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金额4.03万元,新增办理用工备案3626份、签订劳动合同1961份。书面审查工作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限时办理效率高。按照资料初审、核查评定、情况登记、信息采集、打印发放合格证等流程要求,现场限时完成审查工作,平均审查时间缩短到20分钟左右,极大提高了年审工作效率。二是宣传政策举措实。以年审工作为契机,向用人单位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供政策咨询,发放了《满意度测评表》和《意见建议征求表》,广泛搜集了用人单位对年审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责令整改力度大。在审查用人单位提供的年审资料过程中,对于未参加社保登记或缴纳人数不足、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和未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等问题,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有效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合法用工、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