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务员局四措并举加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
市公务员局四措并举 加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
信息来源:公务员局 发布时间:2012-02-14 11:10:22
为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确保为基层招录的公务员能够招得来、用得上、留得住,秦皇岛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四措并举,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训、培养、考核及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工作。第一时间转发国家、省有关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工作;规定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对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的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新招录公务员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在录用岗位工作未满五年已借调的公务员限期一个月内返回原录用岗位。
二是强化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分两批对近两年新录用的466名公务员开展了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培训班开设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规范等课程。聘请专家授课,并特邀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代表做报告,组织学员宣誓,开展有利于培养团结合作意识的拓展训练和文体活动。
三是严格新录用公务员的考核工作。严格按新录用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试用期满的公务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激发新录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是加强新录用公务员的督导检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半年对全市的新录用公务员在岗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调动或借调新录用公务员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结合公务员法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了解新录用公务员的学习、生活情况,努力为其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