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开始报名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5月28日发表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0-11-26 16:34:16
全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开始报名 |
为有效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广泛征求就业见习岗位的基础,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就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进行部署。此次就业见习分为岗位收集筛选、信息发布、见习报名、岗位对接四个阶段进行,全市共有16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见习岗位3357个。我市生源2009、2010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可在全市范围内参加见习活动;每个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见习补助;符合低保家庭、单亲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先安排就业见习活动。服务期限为一年(2011年1月-12月)。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和相关专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于12月10日前持相关证件到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名。 为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服务,高校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双方要签订《秦皇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见习岗位、见习期限、补贴标准,以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毕业生的见习关系;见习毕业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按每人每月9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其中,对见习单位为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单位的,从市就业专项资金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支付;对见习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由市财政和见习单位每人每月各支付150元,如见习单位无支付能力,由同级财政负担,财政可从市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其余600元部分从市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见习单位负责一次性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及时组成考评组,对见习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评估。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00:37: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