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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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8日发表
我市强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0-10-19 14:27:43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日前,我市专门出台文件,就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进行部署。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将紧紧围绕城镇化建设和旅游立市战略的实施,坚持四个结合、健全五个体系:即坚持市场就业与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开发就业与劳务输出相结合、扩大就业与提高素质相结合、强化服务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组织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体系,城乡统一、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市场引导、政府促进、社会参与的培训体系,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4.5万人,转移就业稳定率达到50%以上。到2015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85万人。为确保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健全完善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四项举措: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转移就业渠道。积极实施项目带动就业,发展旅游产业拉动就业,结合小城镇、新民居建设推进就业,鼓励支持农村劳动力创业和返乡创业。不断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推进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家庭服务业开展,推进劳务协作工作力度,打造劳务输出品牌。二是整合培训资源,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积极性,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技能培训。大力实施一户一技能培训工程,不断加强创业指导机构、公益性培训机构培训能力建设,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在培训中的作用,认真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免费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三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积极整合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健全市、县区、乡镇和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主导作用,多形式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实名管理服务制度,建立城乡就业失业登记一体化管理制度,强化职业指导和帮扶措施。四是做好权益保障工作,稳定农民工就业。认真落实农民工社会保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农民工关注的相关问题,有效落实农民工政治文化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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