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阳光工程培训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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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8日发表
我市对“阳光工程”培训进行部署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0-09-01 14:36:51
为有效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引导其就地就近转移就业,9月1日,我市召开2010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会议,就“阳光工程”进行部署,市阳光办成员单位、各县区就业局、各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负责人参加了会议。2010年我市“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共47800人。其中,示范性培训任务11200人,引导性培训任务35800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任务800人,培训重点围绕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农业服务体系发展、农产品加工、农民就业适应能力、优势农产品和农业主导产业等内容展开,设有农机使用和维修、村镇建筑工匠、畜禽繁殖员、渔业船员、乡镇旅游服务员等多个示范性培训项目。今年,我市继续对不同工种、不同时间的培训实行差别补助。对示范性培训项目中“农产品加工”和“地方特色职业农民”(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的市管县区及市本级培训补助标准为750元/人(其中县区配套不低于75元/人),省财政直管县、扩权县培训补助标准为500元/人;示范性培训的其他项目(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的市管县区及市本级培训补助标准为500元/人(其中县区配套不低于50元/人),省财政直管县、扩权县培训补助标准为390元/人;引导性培训由市、县本级财政安排资金,按照每人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补助标准为150元/人。同时,为进一步提高阳光工程培训质量,今年首次推行“第三方”监管机制,对培训任务实行动态管理,从而确保各项目标完成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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