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整体转入日常补缺聘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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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8日发表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0-04-20 14:56:32
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整体转入日常补缺聘用阶段 |
自2009年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以来,市直177家事业单位进行了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设置专业技术岗位7722个,核准事业单位首聘方案147家,5563名专业技术人员实现了首次聘用。为有效保持聘用工作的连续性,从即日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整体转入日常补缺聘用阶段。岗位设置调整原则上每年7-8月进行一次;凡未完成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工作的单位,不得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补缺聘用工作。各单位首次聘用工作结束后仍有空岗的,补缺聘用人员的聘期从本单位完成首次聘用后之下月起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整体聘期截止时间止(退休人员聘期至退休当月止)。以后出现空余岗位,可从空余岗位产生之下月起申报办理补缺聘用手续,聘期从本单位将聘用方案送达市职改办之月起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整体聘期截止时间止(退休人员聘期至退休当月止)。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一律从取得资格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组织实施。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可从初定资格之下月起组织实施。2006年及其以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取得资格满3年后,单位如有空余岗位,已聘用至相应职务等级最低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以递补聘用至相应职务等级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因结构比例限制而低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递补聘用至相应职务等级的最低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日常补缺聘用工作中,对接近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已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因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而未被聘用的,可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照顾聘用到相应职务等级的最低一级岗位,不受单位聘用岗位指标限制。符合退居二线政策的双肩挑人员,自退出领导岗位之月起,可不再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原聘用岗位的工资不变。凡仅因结构比例限制而低聘至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聘用至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最高一级岗位,不受单位聘用岗位指标限制。凡拟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与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一致的,暂按其相应资格下一职务等级的最低一级岗位对待。事业单位开展首次聘用工作后,已聘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自此,原我市出台的秦职改字(1999)第4号、秦办发[1999]36号、秦人[2000]52号、秦字[2005]48号等文件中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优惠条件不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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