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部门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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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8日发表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9-09-20 15:26:47
市劳动保障部门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活动 |
为帮助更多的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帮助更多的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迎接国庆60周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自 9月10日9月30日开展主题为援助入户,政策到人;帮您就业,改善民生的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活动中,劳动保障部门将从六个方面对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给予集中帮扶。 (一)结合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开展就业服务援助。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深入街道、社区所有就业困难人员家中,摸清底数并建立台帐。逐一定制援助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援助服务。通过深化就业援助活动,进一步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建设,实现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就业安置、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职能在基层全覆盖。(二)结合就业服务效能建设,开展就业政策援助。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作用,尤其要落实好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确保已就业的、应享受扶持政策而未享受到的援助对象,在活动期间全部获得政策援助。(三)结合党政机关结对帮扶、民营企业牵手援助就业困难人员活动,开展就业安置援助。统筹做好辖区内党政机关后勤服务性岗位、公益性岗位资源的收集、开发和调度工作,发动企业开展岗位援助,建立岗位动态信息档案,重点帮扶大龄、低保、单亲和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对象。(四)结合就业再就业商贸创业基地招商,开展创业援助。优先安排有创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进驻创业基地,通过为创业困难人员提供免费经营摊位、落实多项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提供创业援助,解决创业之初的困难。(五)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开展就业岗位援助。对困难家庭和长期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组织一批空岗信息,在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集中开展一系列专场招聘洽谈会和相关就业服务活动,使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六)结合特别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技能培训援助。根据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困难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培训需求,集中时间、集中办班,有针对性地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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