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于本月30日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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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8日发表
为了保证2010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这项惠民工程尽快落实到人,请已通过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但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务必于2010年11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岳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一楼大厅10、11号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并到指定银行缴纳扣除社保补贴部分后自己应缴的养老保险费。没有按时缴费的,原则上视为自动放弃社保补贴,同时,今后如果发生社会保险费基数上调等情况,所增加的缴费负担由缴费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岳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二 一 年十一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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