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办理方式的公告
全市各参保单位、参保职工:
接上级业务部门通知,自即日起,我市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鉴定办理方式由原来的每年集中组织2次,改为72种病种日常可以随时申请办理,请全市已参保的慢性病患者及时参加。
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结论单
2、身份证或社保卡
以下7种病种在办理时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的同时还需要附上近期的查体结论。
潍坊市门诊特殊慢性病查体病种及查体项目
1、抑郁症(中、重度) 抑郁自评量表、焦虑自评量表、明尼苏达多相个性测试
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胸片、肺功能检查(需包含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FVC值)。
3、冠心病(心功能三级) 心脏彩超
4、I II型糖尿病 空腹血糖、餐后两小时血糖、糖化血红蛋白
5、慢性病毒性肝炎 乙肝五项定量、肝功
6、丙型肝炎 HCV-RNA、抗-HCV、肝功
7、高血压III期(合并心、肾、脑、眼并发症)
根据并发症确定具体项目,合并心脏损害查心电图、心脏彩超;合并肾脏损害查肾功、尿常规;合并脑损害查颅脑CT;合并眼损害查眼底照相。
咨询电话:5260521
寿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