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采油厂寿光区域现有工程及20182019年滚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补充公示
清河采油厂寿光区域现有工程及2018-2019年滚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初步编写完成,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使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再次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清河采油厂寿光区域现有工程及2018-2019年滚动开发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3、现有工程
寿光地区的生产区域主要分布于寿光市羊口镇,截止到2017年底,采油厂投产总油井1481口,开井876口,开井率43.7%;投产水井333口,开井108口,日注水3.81×103m3。其中,投产总油井中稠油单元油井868口,开井632口,年注蒸汽量为9.6×104m3。寿光市内已建成计量站72座、接转站8座、联合站1座,配水间55座、注水站3座,污水处理站1座,废液处理站1座,油泥砂贮存池1座,7300kW活动注汽锅炉5台(1台报废)。
4、拟建工程
(1)滚动开发区块包括面14-18-X15、面14区面24井区、面14-18-9井区、面14-18-X15井区、南区南块沙四段2、4砂组、面4块沙四段、面138-9-X11井区、面138区沙四加密、面14-斜35井区、面1区、面12区、零散区块等共12个区块,新钻井99口,其中采油井86口,注水井13口,钻井总进尺13.73×104m。配套建设单井集油管线、注水管线,并建设供配电设施、消防设施等。
(2)3#接转站更换三相分离器、分离缓冲罐各1台,配套电动调节阀;5#接转站更换分离缓冲罐1台;八面河联合站更换气液分离器1台。
(3)八面河联合站注水站更换2台泵及配套电机。
(4)对现有***9口油井设置RTU系统(共***9套),对现有398座井场增设监控系统(共398套);对现有增压站设置RTU系统(共51套)、对现有44座配水间设置RTU系统(共44套),对3座接转站设置PLC系统(共3套),对现有2座接转站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部分测控点。
(5)建设地点: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
(6)建设投资:36558.0万元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施工废气,运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挥发、注汽锅炉废气。
1)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扬尘主要产生于:井台建设以及车辆运输过程。施工期间只要采取合理化管理、控制作业面积、土堆适当喷水、土堆和建筑材料遮盖、围金属板、大风天停止作业等措施,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会明显降低。
2)施工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过程中车辆与机械废气、钻井柴油发动机废气。
施工现场均在野外,有利于空气的扩散,同时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因此,车辆及机械废气对局部地区的环境影响较轻。
钻井过程中钻机使用大功率柴油机带动,由于燃料燃烧将向大气中排放废气,其中主要的污染物为总烃、NOx、SO2、烟尘等,排放标准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标准,对其排放的SO2、NOX、烟尘等污染物进行控制。本项目柴油机废气可以达标排放。
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挥发
本项目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可极大地减少烃类气体的挥发量。
4)注汽锅炉废气
本项目依托采油服务中心现有移动式注汽锅炉本项目的吞吐井注汽,注汽过程中会产生废气。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水污染物主要包括钻井废水、生活污水、压裂废水、作业废水和管道试压废水;运营期水污染物为作业废水、注汽锅炉排水、采油污水。
1)钻井废水、酸化废液、压裂废液拉运至井下作业废液处理站进行处理,然后经八面河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后回注;
2)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由当地农民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管道试压废水就近拉运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
4)运营期作业废水拉运至井下作业废液处理站进行处理,然后经八面河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后回注;
6)注汽锅炉排水由罐车拉运至八面河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
7)采油污水由清河采油厂现有接转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采油过程中抽油机运行产生的采油噪声、井下作业过程中施工机械产生的井下作业噪声以及注汽锅炉噪声,其噪声源一般在65~100dB(A)左右。通过合理布置井位,选择避开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泵类设置减震底座,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加强维修保养,经预测在采取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钻井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油泥砂。
1)钻井固废临时贮存于泥浆池中,待完井后就地固化填埋方式处理;
2)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及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填埋场填埋;
3)产生的油泥砂等危险废物委托东营华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置。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33****6500
四、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胜利油田森诺胜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46-8777166 电子邮箱:limei@slofzx.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向项目评价范围内公众征求意见,主要是以环境影响为主来征求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张贴布告、回答问卷方式反馈意见。
七、资料索取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示,表明项目对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产生的主要污染情况和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效果。使广大公众对项目有知情权、参与权。为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胜利油田森诺胜利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将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等编写成简本,供公众翻阅。
资料索取方式:公众需查阅资料,索取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联系电话:133****6500。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公众告示制度。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获悉公告信息公示后10日内,在此期间均可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