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弥河分流道河口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草案)》,现将寿光市弥河分流道河口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寿光市弥河分流道河口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工程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建设地点寿光市弥河分流道河口处,弥河分流道南北向约2000多米,海域面积约800亩。位于省海洋与渔业厅建设的中国海监(寿光)维权训练基地西侧。
清理河道,疏浚4万立方米;清理岸线,拆除废弃构筑物2.25万立方米;治理海岸线1900米,新建设护岸1522米,岸顶高程6.00米,岸顶挡浪墙高程6.50米;项目占用海域面积约3.6公顷。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044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5号楼C座412
联系人:马继忠
电话:0536-525712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青岛国海浩瀚海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持证:国环评证乙字第2412号;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63号2号楼 813
联系人:战先生;
电话/传真:180****1098;
电子邮箱:zhanrun@fio.org.cn
四、环评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给出明确结论。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主要环境预测情况
(1)项目建设不会改变西侧弥河河道内岸线和水深地形,项目建设不会对弥河内水动力环境造成影响,也不会导致冲淤环境发生改变。
(2)项目建设不会河道内岸线和水深地形,不会对附近的湿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项目施工不会对弥河河道内及临近海洋水质、沉积物和生物造成破坏性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及项目环境现状看法;
(2)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就项目污染问题的看法;
(4)对自身利益、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影响;
(5)从环保角度出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6)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各方面的具体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话、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所有意见和建议将在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报告中将真实记录,并得到有效反馈和妥善解决。
八、公示时间
从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