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三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近年来,市财政局立足职能定位,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作为,创新思路举措,支持全市民营企业发展。
(一)创新投融资机制,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设立10只产业引导基金,总规模达251亿元,与省、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母基金对接,完成跟投资金2000万元,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多元化投融资支持,目前,新材料基金、潍坊浚源转型升级基金等7只基金已落地,支持了我市新材料产业、景芝与齐民思酒业兼并重组等重点产业发展。二是转变实体经济扶持方式,发挥国企优势,如金投集团并够“健元春”集团优势板块“龙兴塑膜”,以股权投资深入实体经济和优质项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规范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签订100亿元城市基础设施(PPP)基金战略合作协议,为有需要的新旧动能转换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二)突出财税政策扶持,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创新创业。一是健全完善我市各类民营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全面综合施策,通过强化科技创新激发动能释放,支持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大力培育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全市实体经济发展新空间。2017年以来,我市共兑现工业转型升级、现代物流发展、科技创新发展、电子商务发展等资金1.7亿元。二是加快“人才强市”建设,每年设立2000万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基金,持续加大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重点人才工程支持力度,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大对经济实体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向好发展。截止目前,累计拨付风险补偿金6113万元,兑现不良贷款核销奖励资金547万元。落实鲁担惠农贷担保金435万元,兑付涉农贷款增量奖励300万元,引导信贷资金向三农倾斜,促进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增值税降低税率减税1.9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1.8亿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标准提高减税0.6亿元,有效激发了企业活力;进一步取消、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累计减轻企业负担1.2亿元,极大地降低了民营企业生产成本,企业经营质效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