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推行“一窗式”政务服务改革。2018年,人社局依托互联网和青岛人社系统业务内网以及青岛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网站和青岛市政务服务通用审批系统,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互联网受理,申请信息转至青岛人社系统业务内网或青岛市政务服务通用审批系统进行办理。目前,人社局四项行政审批事项均达到三级标准,两项达到四级标准。
(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人社局严格按照“一单、两库、一细则”的要求,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100%纳入随机抽查范围,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2018年,先后开展随机抽查76次。
(三)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人社局不涉及国家、省和青岛市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审改办要求,及时上报了行政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并通过人社局网页进行了公开。根据审改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前,已按要求上报。
(四)进一步深化登记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已实现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五证合一;人社局不涉及国家、省和青岛市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审改办要求,及时上报了行政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并通过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要求,于四月份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公布保留文件《关于印发〈莱西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及《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两个。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按照规定的审查程序进行全面审查,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2018年,人社局未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情况
(一)明确决策事项范围。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即“三重一大”事项,以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五不一末”制度规定的事项列入了行政决策范围。
(二)规范决策工作流程。建立完善了《党委会议议事制度》、《重大事项实施报告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等流程管理制度,对普通决策事项和重大决策事项分别按既定流程予以决策,确保了决策事项风险可控。
(三)实行决策结果追踪。成立了重大事项实施专项督查小组,制定落实了《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制度》和《重大事项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了解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并适时调整和完善重大决策。对因预测风险判断不准确、应急预案不到位造成重大失误、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按照追究制度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及人社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西人社字〔2017〕90号)的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开展了相关工作。目前,“三项制度”,运行情况良好,基本实现了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进一步推进了“放管服”,提高了执法水平。
(二)落实行政执法证管理制度。人社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并于4月进行了行政执法证件两年系统年审,7月份开展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报名及培训工作,8月份组织执法证四年知识更新考试。
(三)加强市行政处罚网平台建设。将人社局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录入了系统,整合了行政处罚数据,对接青岛市行政处罚权力运行系统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一站式公开和查询。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管。采取自我监管、社会监管和上级监管的办法,对内修改完善了行政执法定期评议制度,并积极开展“上下双向互评”,做到了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外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上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近年来从未出现过错案。
(二)及时解决群众关注问题。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了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工作,对上述互动平台及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及时传达至相关业务科室,并做到及时、妥善解决。
(三)及时公开各类工作信息。通过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动态、招聘信息、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并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加强内容整合利用,提高信息为民服务能力。
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推进企事业单位、镇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确保调解员持证上岗。指导企事业单位、镇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调解案件达到30%以上,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公平公正解决劳动纠纷。充分运用电子网络技术,提高行政争议化解的信息化程度。提出利用视频系统进行调解,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行政争议调解效率。
(二)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实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月报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复议案件台账管理工作,全面掌握行政应诉案件的情况,通过每月的督查工作,对行政应诉工作进行督查。加强对复议应诉工作的学习,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报告办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将法治教育、依法行政作为法治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先后组织了50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了初任培训,59名新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了初任培训。积极开展全市干部网络学习工作,按照学分制管理办法,依托青岛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全市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加网络学习,督促各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时参加了在线考试。同时,指导各单位做好了线下培训班的申报、审批及学分维护工作。
(二)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加强对包括班子成员在内的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知识培训,将宪法及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列入学法计划表,并组织了宪法知识考试。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宣传方案,对就业创业、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媒体、户外等各种方式进行常态化宣传,并根据行政执法工作形成以案释法10例。
八、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
(一)提高建设法治政府重视程度。人社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将报告于每年3月份前,通过人社局网页等向社会公开。
(二)落实工作注重宣传。制定《关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