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单的公告
根据《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西法制〔2018〕16号)要求,人社局对申请人办理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的,需由第三方(申请人自身不具有的)开具的,证明具备相应能力或符合相应条件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完成了证明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人社局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职责任务的变化等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1.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类证明事项清单.xls
2.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类证明事项清单.xls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