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科室:
现将《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4月4日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市人民群众法治素养、让法治成为重要的城市“基因”为总目标,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顺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推动新时代普法工作创新发展,为建设大青岛北部绿色崛起的典范之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普法宣传渗透到依法行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及法律常识,通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在日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局机关各业务科室与各局属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坚持市局、局属单位、镇街人社服务中心三级联动普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新格局。
三、主要内容及责任
(一)加强职工自身学习,夯实宣传基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提升依法开展法治宣传意识,明确自身法治宣传职责,依法履行法治宣传职能。坚持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抓好公务员网上学法考法工作,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讲法、机关业务大讲堂等学法用法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组织人事科、局办公室,其他相关单位和科室。
(二)抓住法律宣传重点,提升宣传效果。着力抓好系列人社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局重点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仲裁院重点宣传普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重点宣传普及《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等;录用调配科重点宣传普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法》等;机关保险办、劳动保险办、医保中心、居保中心重点宣传普及《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其他单位、科室配合宣传。
(三)打造立体宣传平台,丰富宣传方式。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行动,利用局门户网站、企业qq群,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利用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利用办事服务窗口、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发放政策问答明白纸、滚动播放人社政策内容。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局、仲裁院、劳动关系科、维权协调科、劳动保险办、医保中心、居保中心、机关保险办。
(四)依托各类重要节点,扩大宣传范围。开展集中法治宣传,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在12333全国咨询日、普法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集中法治宣传。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其他相关单位、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宣传行动。各科室、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宣传教育内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4月13日报工作计划,11月30日报工作总结,期间开展的各类法制宣传活动情况及照片实时提报。以上材料均通过金宏网发政策法规科。
(二)完善工作机制,发挥自身优势。要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等。要认真履行普法职责,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发挥好自身优势,合力做好普法工作。
(三)纳入督查范围,实施目标考核。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对局属单位、科室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记录,纳入政务督查通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