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三项制度推进情况报告
根据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人社局印发《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西人社字〔2017〕90号),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人社局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人社局网页公开行政权利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指南、行政许可目录和指南,并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要素全部录入了青岛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实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2017年9月至10月份,对《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已上传至青岛市双随机监督检查系统,2017年,先后开展随机抽查5批次。落实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7天双公示制度,其中行政许可事项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7天内将相关信息录入青岛市网上审批系统,系统将许可决定自动转接到“信用青岛”系统“行政许可公示”模块进行公示;行政处罚事项依托莱西市行政执法平台进行办理,实时录入相关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莱西市行政执法平台将处罚结果自动转接到“信用青岛”系统“行政处罚公示”模块进行公示。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采用文字记录、手机照片、执法记录仪录像等方式,对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执法文书,统一使用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执法过程中实现电子版和纸质版结合使用,做到电子记录合法、真实和可回溯性,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启动、调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程序规范实施。做细执法过程,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环节,以及陈述、申辩、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进行音像记录,确保全过程、不间断的对整个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切实保证了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采取重点梳理政许可、处罚、强制等执法领域的重大执法事项,关注关键案件,审核案件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避免存在遗漏。2017年,人社局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事项。
目前,“三项制度”,目前运行情况良好,基本实现了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进一步推进了“放管服”,提高了执法水平。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