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年终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有效性和顺利进行,现就2015年年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5年年终考核工作原则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08年度市镇党政群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副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目标绩效考核的意见》(西发[2008]4号)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他事项
1、考核范围。本《通知》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市直部门、镇(办)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按照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核过程中民主评议票档次划分及分值。优秀(100分)、良好(80分)、一般(60分)、较差(40分)。
3、考核等次及比例。2015年度考核实行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比例掌握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结果评为良好以上等次的单位再按比例予以追加相应优秀名额)。
4、考核层次。部门(单位)副职及以下人员分为部门(单位)副职、中层及以下人员2个层次,分别按照考核分数进行排序,根据下达的名额,确定优秀等次。除***1中分配名额加注“()”的单位外,其他单位两个层次间的考核名额不得相互占用。
5、按时完成考核审核备案的部门(单位),其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人员的年终考核奖金随月份工资一并发放,并核实晋级、晋档工资金额。
6、市委组织部负责对2015年7月选派到村党组织任职的“第一书记”进行考核。
7、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入驻中心窗口单位带队领导以下的人员统一进行考核。
8、休体大会组委会负责对借调到组委会工作的人员进行考核。
9、调动人员由现工作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10、借调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等次,个人表现情况由借入单位提供。
三、组织领导
1、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由部门负责人、政工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代表组成的部门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年终考核工作。
2、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年初制定的考核实施办法及平时考核、半年考核结果,认真组织考核,切实抓好2015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和考核结果的落实工作。要确定1名考核工作人员,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沟通情况,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3、2015年年终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进行,年度考核登记表(***9,表格式样及字体不得调整、更改)通过金宏网发送各单位,请各单位将表格双面打印A4纸上,组织人员认真填写、签字盖章后,同考核结果的有关材料(附带电子版),于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5日报市人社局录用调配科。
***:1.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2.2015年度考核结果备案统计表(行政或事业)
3.2015年度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奖惩情况备案表
4.2015年度公务员辞职辞退情况统计表
5.201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惩戒与辞聘、解聘、辞职、辞退情况统计表
6.2015年度考核受奖励人员名单
7.考核登记表背面填写说明
8.各单位上报考核材料日程表
9.年度考核登记表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