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37号,以下简称“省《通知》”)和青岛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45号,
以下简称“市《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省、市《通知》规定的整治范围、整治内容、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规定进行整治。要在前期开展“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用人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照省、市《通知》要求开展“回头看”,若存在省、市《通知》规定的“整治内容”而此前未进行整治的,必须认真进行整治,并填报《“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表》(见***3)。
各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受理,逐一登记、逐一核实、逐一处理,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成果之一抓紧抓好。
二、整治完成时间
全市“吃空饷”自纠工作于8月26日前完成,各单位要于8月26日前,将《“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表》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联系电话:66033372。电子版通过金宏网一并报送。
三、严肃工作纪律
对不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核查工作,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执行规定不严格、自查情况不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对达到退休年龄、自动离职、死亡、失踪、旷工、受处分处罚、违规兼职取酬、长期病事假等情形,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及规定程序及时作出正确的处理意见,并按相关规定及时落实工资和离退休(退职)费待遇。
各单位无省、市《通知》明确规定的“整治内容”,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空白表格。
市“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66033372。
***:1、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3、“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表
中共莱西市委组织部 莱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莱西市财政局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西市审计局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