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事假等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青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监察局《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事假等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莱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莱西市委组织部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西市监察局
2014年3月26日
中共青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文件 |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 |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青岛市监察局 |
青人社发[2012]48号
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事假等
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秩序,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病事假等人事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严肃工作纪律
建立健全病事假等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秩序的基础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对内部现有的病事假等人事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细化规范,建立起较为系统的行之有效的病事假等人事管理制度。
(一)完善病假人员的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因身体健康原因需要长期休养的,单位要按规定的程序、指定有资质的医院组织查体。经检查确实需要离开工作岗位休养的,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工作人员病假期满,身体康复、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必须及时上班。对于休病假期间有从事经营性活动、到其他单位有偿工作等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病假并依据政策严肃处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二)完善离岗学习培训人员的管理制度。除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组织统一调训人员外,单位一般不得自行派出工作人员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确因工作需要,派出人员脱产参加离岗学习培训的,必须明确学习期限、学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所在单位或派出学习机构与派出人员签订协议,对违反协议约定事项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离岗学习培训超过三个月的,须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过半年的,由主管部门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情况备案登记表》(***一)按管理权限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完善借调人员的管理制度。要把规范临时借调人员管理作为减轻基层负担、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除各级党委、政府为组织重大工作项目,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抽调人员外,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以帮助工作等名义向下属单位或企业借调长期帮助工作人员。对因个人原因要求长期在外工作的,单位应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回单位上班。超过规定期限拒不回单位上班的,要按规定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四)完善出国(境)人员的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因公或因私出国(境)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单位上班。
(五)完善请事假人员的管理制度。要加强对请事假人员的管理,不得同意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长期请事假。对于因个人原因长期不到岗工作的人员,要按政策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限期回单位接受调查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回单位接受调查处理的,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发挥考核激励作用,落实规章制度
考核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开展相关人事管理活动的依据。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考核,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切实将病事假等人事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一)严格考勤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人员考勤工作台账,定期通报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对迟到、早退、脱岗等人员考勤情况纳入工作人员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二)加强病事假等人员***管理。对经批准请病假、事假和外出学习培训、帮助工作、出国(境)等人员,各单位要根据其不在岗时间、原因、批准的期限等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定期联系,防止出现管理失控现象。对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得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不能按时到岗工作超过两个月(含两个月)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要按***一要求通过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抓好考核结果的兑现。要把正确使用考核结果作为规范人员管理的重要抓手,严格按规定兑现考核结果,切实将年度考核结果与教育培训、职务晋升(岗位聘用)、工资、奖励等紧密挂钩。按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本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经批准长期休病假人员,按规定执行相应的病假工资待遇。
(四)严格落实人员退休管理制度。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单位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两个月按管理权限提交研究决定其退休事宜,在到龄退休的当月按程序办理退休手续,并从规定期限执行退休待遇。对到达规定年龄应办而未办退休手续人员,政府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其到达退休年龄的次月起停发在职工资待遇。其中,事业单位女性高级专家暂缓办理退休手续的,要在到达退休年龄的前两个月填写《事业单位女性高级专家缓办退休备案表》(***二),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作风转变
(一)要提高认识。机关、事业单位以社会的公共利益为组织目标,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其位置和作用决定了其工作人员行为及结果直接影响政府绩效和公信力,事关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病事假等人事管理,切实将规范人事管理与促进作风转变有机结合起来,与提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队伍执行力有机结合起来。
(二)要依法管理。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是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自觉遵守各项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政策办事,不得擅自出台停薪留职、提前离岗内退等政策。要坚持依法管理、以制度管人,形成内部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正心齐、激情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要落实责任。市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把机关、事业单位病事假等人事管理情况,作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擅开政策口子、违规办理等违法违纪问题,除责令迅速纠正外,还将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各区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本区市机关、事业单位病事假等人事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本意见适用于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应参照本意见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附: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情况备案登记表
二、事业单位女性高级专家缓办退休备案表
中共青岛市纪律 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
检查委员会 组织部 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监察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一: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情况备案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政治面貌 |
| 健康状况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
职 务 |
| 职 级 |
| 学 历 |
| |
离岗期限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离岗原因及本人意见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相关要求 |
| |||||
所在单位意 见 |
| 主管部门 意 见 |
| |||
备 注 |
|
注:1.此表一式三份;
2.属于病假、学习培训等原因离岗的,需附有关证明材料;
3.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同级政府人社局考核部门或党委组织部。
***二:
事业单位女性高级专家缓办退休备案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参加工作时 间 |
| 健康状况 |
| |||
单 位 |
| |||||
所聘岗位及等级 |
| 聘用时间 |
| |||
本人意见 | 本人现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根据青人老字(91)第14号文件规定,同意聘用到 周岁(即20 年 月)办理退休手续(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签字: 年 月 日 | |||||
单位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 见 |
(章) 年 月 日 | |||||
人社部门 备案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备注:1.距本人年满55周岁前三个月时,由所在单位负责填报并备案;
2.未经备案同意的,应在年满55周岁时办理退休手续;
3.此表一式四份,本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备案部门各存一份。
抄送:存档。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