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人社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3]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及青岛市文件精神执行。
一、补贴发放范围。以符合青岛市人社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申领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为准,具体包括:大龄失业人员(女40-50周岁、男50-6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扶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员、失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且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1年以上人员等符合《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条件,且在本通知下发前按规定缴纳过失业保险金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如有变化,依据青岛市调整后的人员范围为准。
二、补贴发放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政策与青岛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政策一并执行,青岛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政策停止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政策一并停止执行。
三、工作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各镇街要部署所属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确保补贴发放不出差错。
***:1、青岛市人社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3]21号)
2、政策解释
3、莱西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流程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西市财政局
2013年7月18日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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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释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解释
(一)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一是必须能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二是必须于本通知下发前按规定缴纳过失业保险金,三是必须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四是必须从事灵活就业并按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会保险。
(二)什么时间停止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后,因投保年限不足15年可以继续投保,但不再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等情形的,不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单亲家庭、低保成员不再具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不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4、青岛市终止失业保险扩面支出政策后,所有人员不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政策解释
(三)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简单分类包括三大类人员,即: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进城务工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本市农民,具体包括的人员类别见***三。
(四)哪些进城务工农民可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前在用工单位工作,并在用工单位按规定连续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本市农村户籍劳动者可以办证。
(五)哪些失地农民可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或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持有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地证明并缴纳过失地保险的本市农村户籍失业人员可以办证。
三、就业困难人员政策解释
(六)什么是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分为大龄、单亲、低保、残疾、失地、领取失业金一年以上等6类失业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按照对号入座的原则,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分类,核查自已符合哪一类别的认定条件,只要符合其中一个类别的认定条件,就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七)哪些人员属于大龄失业人员?
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女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男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八)哪些人员属于单亲失业人员?
指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正规就业的失业人员。
(九)哪些人员属于低保失业人员?
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十)哪些人员属于残疾失业人员?
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十一)哪些人员属于失地失业人员?
是指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或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持有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地证明并缴纳过失地保险的农村失业人员。
(十二)哪些人员是领取失业金一年以上失业人员?
是指失业且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1年以上人员。城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满足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一是失业登记1年以上;二是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即核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为13-24个月、当前已领取12个月以上并仍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四、缴纳失业保险金政策解释
(十三)什么是于本通知下发前按规定缴纳过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从青岛市人社网络系统查询认定,以网络系统登记的缴费时间为准,不以缴费所属期为准,缴费时间需在2013年7月18日以前。农村劳动者失业保险可只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也可缴纳单位应缴纳和个人应缴两部分;城镇劳动者失业保险必须缴纳单位应缴和个人应缴两部分。
五、灵活就业政策解释
(十四)哪些人员是从事灵活就业并按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失业人员当前的就业类别符合青岛市规定的灵活就业类别(具体类别见青岛市通知),并于灵活就业后以最低基数缴纳养老、医疗两项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的就业项目不符合青岛市通知规定,或者投保基数不是最低基数,或者只缴纳养老保险一项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
莱西市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流程
一、申报人员到户口所在镇街人社服务中心初审申报条件,包括审核申报人员户口所在地是否在本镇街、是否符合《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范围、符合哪一类别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当前在青岛市人社网络系统中的就业状态、社会保险是否按规定缴纳、当前是否从事符合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服务项目等,并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初审符合条件人员信息表》(Excel格式),通过内网办公QQ报市人力资源中心失业科。
《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劳动者和本市失地农村劳动者,本人可到户籍所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失业登记。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仍在常住地居住的,本人可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具体包括下列人员: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本市城镇劳动者;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本市城镇劳动者;
3、因用人单位破产、倒闭等原因失业的本市城镇劳动者;
4、土地被征用未实现就业的本市农村劳动者,以及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5、本市城镇户籍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本市城镇劳动者;
7、外地迁入本市的城镇无业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到人力资源中心失业科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就业失业登记证第14页作认定标记,失业科在办证时复审申报人员申报条件。
三、经人力资源中心失业科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到镇街填写《灵活就业和自由职业人员登记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各一式两份,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提报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个人结算帐户复印件(即在邮政银行办理的投保存折,与身份证复印在一起)等材料。
四、镇街人社服务中心审查申报人员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将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申报人员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录入到青岛市人社网络系统中,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于每季度末25日前连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报表》、个人申报材料报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灵活就业科。
五、人力资源中心灵活就业科接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逐人复核申报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是否符合申领条件,填写的本人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结算帐户是否正确,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统一将申报材料转失业科。
六、人力资源中心失业科接到申报材料后10年工作日内,逐人复核申报人员的申领条件,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通过微机自动生成《本季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将相关材料转财务科,其他申报材料反还镇街人社服务中心。
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科接到相关材料后,统一制作《莱西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报表》,提请市财政局复核,复核后会同失业科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补贴资金。
八、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人力资源中心后,由财务科会同灵活就业科,将补贴资金通过邮政银行打入申领人员社会保险代扣代缴个人结算帐户。
九、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科处理相关帐目,失业科将相关申报材料入档留存。
初审符合条件人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 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人员类别 | 户口所在地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个人结算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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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人员类别可简称大龄失业人员、单亲家庭成员、低保人员、残疾人员、领失业金满1年人员等
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认定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街道(镇):
姓名 |
| 性别 | ①男 ②女 | 婚姻状况 | ①已婚 ②未婚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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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身份证 号码 |
|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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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所在地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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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口 | ① 城镇居民 ② 农村居民 | 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 ①是 ②否 | 文化程度 | ①本科及以上②专科 ③高中(中专、技校、职高、职专)④初中⑤小学及以下 | ||||
就业信息 | |||||||||
每周工作 时间 | 小时 | 个人 月收入 | 元 | 家庭人均月收入 | 元 | ||||
从事灵活就业类型及 行 业 | 1、自营劳动者( ) | 经济类型: | 行业: | ||||||
2、自主就业者( ) | 经济类型: | 行业: | |||||||
3、临时就业者( ) | 经济类型: | 行业: | |||||||
拟申请享受扶持政策 | 1、社会保险补贴( ) | ||||||||
2、就业培训补贴或创业培训补贴( ) | |||||||||
3、岗位补贴( ) | |||||||||
4、小额担保贷款( ) | |||||||||
5、其他扶持政策( ) | |||||||||
灵活就业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 年 月 日 | ||||||||
区市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复核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1、经济类型包括:⑴国有 ⑵集体 ⑶联营 ⑷台港澳 ⑸外商投资 ⑹有限责任公司 ⑺股份合作公司 ⑻私营企业 ⑼机关事业社会团体 ⑽个体经济组织 ⑾其他
2、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 ⑵采掘业 ⑶制造业 ⑷电力煤气水生产业 ⑸建筑业 ⑹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业 ⑺信息传输计算服务软件业 ⑻批发和零售业 ⑼住宿和餐饮业 ⑽金融业 ⑾房地产业⑿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⒀科研技术服务业 ⒁水利环境公共设施 ⒂居民服务其他服务业 ⒃教育 ⒄卫生社会保障福利业 ⒅文化体育娱乐业 ⒆公共管理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