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现场审验合格的单位的公示
根据《青岛市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青劳社[2009]153号)和《莱西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西劳社发[2010]22号)文件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月份对部分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审验,现将审验合格的4个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和8个定点零售药店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颁发资格证书,确认为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零售药店。
如果对公示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要时应提供真实证据。举报内容不实,或举报人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将不予受理。
经审验合格的4个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莱西市人民医院;莱西市市立医院;莱西市中医医院;莱西市康馨护理中心。
经审验合格的8个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莱西市仁春大药房;青岛仁和金光大药房有限公司三店;莱西市东康大药房;青岛医保城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齐美分公司;青岛医保城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齐笑分公司;青岛一见联大药房有限公司三店;青岛月湖大药房有限公司;莱西市百康堂大药房。
公示时间:2014年4月4日至4月14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受理电话:66030519 66030510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