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的通知
各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能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2012年4月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辅导培训班,培训人员列入青岛市“金蓝领”培训范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企业在职、年龄45周岁以下,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三级(高级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二级(技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报名。报名时需交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两面)复印件各两份;从事所报专业的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需盖单位公章);1寸、2寸蓝底照片各4张。报名地点:莱西市就业服务中心(烟台路79号),联系电话:66039373,联系人:李水清。
四、收费标准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800元;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500元。鉴定合格后,退还学员“金蓝领”培训补贴1000元,余额由企业或个人负担。
五、培训安排及鉴定
培训由青岛市高校专家(教授)授课,培训地点莱西市就业服务中心,具体时间及教学计划另行通知。鉴定时间:,鉴定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本证书为劳动者从事相应职业的资格凭证,全国通用。
六、有关要求
各企业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名培训,规模以上企业可选拔2人报名培训,小型企业选拔1人报名培训。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