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现2018年度农村贫困人员居民医保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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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8日发表
我市财政出资272万元,为我市6936名非低保五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按照每人每年390元标准缴纳了2018年度居民医保费,农村贫困人员自2018年1月1日起享受一档居民医保待遇,实现了居民医保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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