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社局精准扶贫实字当先
一是积极帮扶贫困城乡居民实现就业。加强与市农委、农业局等相关单位对接,摸清了全市35处省定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情况,做到“五清”(个人情况清、就业创业需求清、培训愿望清、社会保障状况清、帮扶措施清)。开展“送岗进村镇”专项就业扶持活动,将搜集的全市企业招聘信息,通过村镇大集举办流动招聘会、送岗到贫困户等形式送到劳动者手中。一季度,共举办集市招聘会12场,提供岗位980个,达成就业意向340余人。
二是鼓励引导贫困城乡居民自主创业。落实了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一季度发放创业补贴289.2万元,发放小额贴息贷款389万元。加强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创业培训师、创业咨询师深入贫困户家庭开展登门服务,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一季度指导创业者56人。集中开展创业培训班,利用春节闲暇时间,组织定点培训机构对包含贫困城乡居民在内的各类城乡劳动者,进行中短期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目前共举办6期。依托杰丰农业创业孵化基地等4处创业孵化基地,为有创业意向的贫困人员开展项目推荐、专家指导等创业帮扶。一季度,全市扶持创业331人,其中扶持农民创业58人。
三是减免贫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参照低保五保、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费减免规定,适当减免贫困城乡居民个人参保费用,其中:对2016年参加居民医保的贫困人员,按照成年居民一档标准缴费的,由市财政补贴50%,即每人补贴175元;按照成年居民二档及少年儿童标准缴费的,由市财政全额补贴,即每人补贴130元;对2016年未参加居民医保的贫困人员,由市财政按照成年居民二档标准代为缴费。
四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根据青岛市统一部署,由青岛、莱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出资,建立了大病医疗救助制度,2015年,青岛、莱西两级财政各负担1204万元,合计筹集2408万元,全年居民医保大病救助支出134万元,职工医保大病救助支出83万元,有效缓解了包含贫困城乡居民在内的参保人的就医压力,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参保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五是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政策。按照居民养老保险规定,允许低保、五保家庭成员等缴费困难群体选择最低缴费档次即每年100元缴费(共设100元至5000 元12个缴费档次);实行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每年500元标准代缴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政策;按照青岛市统一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将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由110元/人.月调整为13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