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学分制引入公务员培训工作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省政府“两转两提”要求,围绕公务员培训改革发展新形势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对公务员素质提升的新要求,从制度上夯实公务员培训的根基,实现依法培训、科学培训,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于日前出台了《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将以学分为量化单位,在年末以学分累积的方式,对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培训的情况进行评价。与以往公务员培训管理方式相比,学分制的科学化水平和精细化水平更高:一是范围更加宽广。突破面授为主的传统培训模式,不仅把各级培训主管部门的调训以及各单位系统内的业务培训全部纳入学分制管理范围,还鼓励公务员通过网上学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形式取得学分。二是任务更加具体。针对不同层次干部特点,将全年培训任务量化为年度总学分和必修、选修学分标准,县处级公务员每年需完成累计不少于144分的培训任务,必修学分不少于85分;其他公务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6分的培训任务,必修学分不少于58分。三是管理更加规范。依托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公务员年度培训学分登记和考核工作实现统一的数字化管理。每名公务员都可以自主查询自己的学分,各级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各单位可随时分别准确掌握全省或本级机关公务员、本单位人员的学习情况,便于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四是约束更加刚性。对学习情况和积分情况进行***考核,年度内未完成规定学分者,培训主管部门将定期通报,督促整改,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使学习软指标变为硬指标。
《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加强培训约束激励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培训公务员,贯彻落实“十二五”公务员培训纲要的制度保障;是统筹各地、各部门的培训工作,推动全省培训工作整体推进、科学发展的新尝试。标志着我省公务员培训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必将对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