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百姓无小事调解为先促和谐——北关区仲裁院多项措施夯实调解案件
群众无小事,2019年3月15日,北关区劳动仲裁院“双喜临门”,分别在庭前、庭后成功调解两起仲裁案件。据悉,北关区仲裁院在受理两起案件后先了解情况,本着以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为落脚点,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分类处理。案情明了争议不大的,将案件调解突破口“前移”,一方面稳定双方情绪,另一方面了解事实经过,抓住案件重点,用换位思考的方法让双方互换角色,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从法律常识等多种角度让双方相互谅解,直至双方达成满意的调解方案;案情复杂的,将调解工作“后延”,把调解当做服务,贯穿整个案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促使双方将调解结果“兑现”,保障劳动者拿到“真金白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两起案件均受到了双方一致好评。
近年来,北关区仲裁院不断增强对案件的调解力度,确保案件从始至终“裁调”双线并行,在案件调解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坚持调解与裁决相结合。在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过程中,根据案情的不同来划分调解方式,既要注重劳动者维权的请求,同时也要注重对企业的引导,积极帮助企业查找不足,避免解决一个问题,又来一群问题的发生。
二、坚持公正与引导相结合。灵活运用调解方式方法,在立案前、开庭前、庭审后分别组织调解,将调解工作这一有效手段贯穿于劳动争议仲裁全过程。
三、坚持程序与时效相结合。根据案件的不同进行灵活调解,采用多种调解方式,着重把握“统一、规范、灵活、实效”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保证案件顺利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