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案件
2018年11月15日上午,魏某的妻子得知今天能拿到31万元的工伤赔付款,在律师和村干部的陪同下,早早的来到内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送锦旗,她见到工作人员后激动的说:“多亏你们热情相助,不然我不知道要花几年时间去多少部门才能拿到孩子爸的工伤赔付款。”
2017年8月份,魏某因在工作中右腿滑进粉碎机内,被粉碎机绞伤,因没有劳动合同,今年5月份到内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确认与某化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下一步走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做准备,目的为了拿到工伤待遇赔付款。
内黄仲裁院立案后,在庭前调解中得知申请人的伤情比较严重,申请人家庭贫困且医疗费也是自己垫付的,在急需资金解决燃眉之急的窘迫情况下,仲裁员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征求家属和厂方意见,刚开始厂方为了规避与其存在劳动关系,不能主动配合,庭审中证人证言又对申请人相对不利,后在仲裁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反复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厂方最大限度给付魏某赔款31万元,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内黄县仲裁院一直以来恪守重调慎裁的工作思路,为当事人双方节省了时间和精力,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