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减部分医疗机构违反物价收费规定超标准收费金额的通知
关于核减部分医疗机构违反物价收费规定超标准收费金额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按照湖南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经审核2017年1―4月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费用情况,以下11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行为,具体项目和数据如下:
城步县人民医院:1、动态血压47151人次、9元/人次,金额为424359元。2、遥测心电监护21927人次、7元/人次,此项费用有部分是只能按心电滥测2元/人次收费,且急诊留观室无遥测心电监护设备,但有此项费用的收费记录,人次占比为20%,金额为21927*(7-2)*0.2=21927元。以上两项超标准收费金额合计446286元。
城步县中医医院:1、出院当天收床位费(28元/天)、护理费(9元/天)、陪护费(2元/天)、诊查费(14元/天),共470人次,金额为53*470=24910。2、动态血压4069人次、8元/人次,金额为32552元。以上两项超标准收费金额合计57462元。
武冈人民医院:动静脉置管护理4198人次、15元/人次,超标准收费金额为62970元。
茅坪镇卫生院:出院当天收床位费(10元/天)、护理费(6元/天)、陪护费(2元/天)、诊查费(3元/天),共175人,超标准收费金额为21*175=3675。
丹口镇卫生院:1、出院当天收床位费(8元/天)、护理费(5元/天)、陪护费(0元)、诊查费(3元/天),共221人,合计16*221=3536。2肺炎支原体IgG166人次,多收12元/人次,金额为1992元。3、丙型肝炎抗体96人次,多收20元/人次,金额为1920。以上三项超标准收费金额合计7448元。
白毛坪乡卫生院:1、出院当天收床位费(8元/天)、护理费(5元/天)、陪护费(2元/天)、诊查费(3元/天),共161人,合计18*161=2898。2肺炎支原体IgG60人次,多收12元/人次,金额为720元。3、丙型肝炎抗体5人次,多收20元/人次,金额为100元。以上三项超标准收费金额合计3718元。
儒林镇卫生院:1、出院当天收床位费(10元/天)、护理费(6元/天)、陪护费(2元/天)、诊查费(3元/天),共228人,金额为21*228=4788元。2、乙型肝炎病毒外膜蛋白前S2抗原103人次、20元/人次,金额为2060元。以上两项超标准收费金额合计6848元。
西岩镇卫生院:1、出院当天收床位费(10元/天)、护理费(10元/天)、陪护费(2元/天)、诊查费(3元/天),共1145人,合计25*1145=28625元。2、二级护理807人次、每人次多收2元,合计1614元。3、护理人次:8090人次,一级7283人次、二级807人次,结合该院收治的住院患者
病种、病情、夜间患者在院人次等情况,该院一级护理人次占比45%,需核减一级护理人次4005人,核减金额为4005*(10-6)=16020元。以上三项超标准收费金额合计46259元。
汀坪乡卫生院:1、出院当天收床位费(16元/天)、护理费(6元/天)、陪护费(2元/天)、诊查费(3元/天),共126人,金额为27*126=3402元。
城步县大明医院:动态血压1378人次、8元/人次,金额为11024元。
城步明济医院:出院当天收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行为矫正治疗、行为观察治疗等八项费用合计61元,共51人次,金额为61*51=3111元。2、2017年2―5月出院补偿患者床位费每天多收一元,合计2012天,核减2012元。以上两项超标准收费金额合计5123元。
以上医疗机构的超标准收费金额,从各医疗机构2017年5月份补偿资金中予以核减。请各医疗机构认真遵照湖南省医疗服务收费核定的标准执行,对目前超标准收费的项目即时进行调整,不得自立收费项目、不得违规收费。
特此通知。(费用统计表见附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
2017年6月5日
医疗机构2017年1--4月多收费用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