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申报启动
[2018-05-07 15:24:12]
2018年上半年度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申报工作即日起展开,符合病退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必须于5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递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科(老劳动局二楼 8512838)。 申报病退的职工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第二,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原在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期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且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第三,患有医疗保险规定的16种大病的任何一种,或非因工伤残经烟台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4级的。 具体办理流程为:先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供本人申请、一寸彩照一张、一年以上住院病历、身份证和大病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再由单位审核后填写《烟台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龙口市申请因病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报市人社局养老失业科初审汇总。其中,劳动能力鉴定由人社局社保科上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委员会。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4级的,市人社局养老失业科将通知单位上报职工档案及《烟台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报烟台市人社局养老失业科审批。 根据有关规定,病退人员申报资料由职工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市人社局不接受个人和其它单位提交的资料。对涂改伪造职工档案、病历等申报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和今后的因病提前退休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