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港被命名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2018-01-25 10:52:46]
近年来,我市企业、园区认真贯彻《***、***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和烟台市《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园区(行业、街道)、劳动关系和谐城市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创建活动,健全劳动关系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命名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园区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421号),我市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被命名为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希望全市各类企业、园区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努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我市社会稳定、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