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春光社保换发协议工作接近尾声
[2015-08-11 14:55:36]
自4月中旬以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对从原春光社保合并到代理中心的在职职工进行了协议换发工作,目前,现已有近万名原春光社保在职代理人员办理完了协议换发手续。 由于工作业务整合的需要,自去年六月份起春光社保整体合并到市劳动事务代理管理中心。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发现原来与代理人员签订的协议比较简单,一些职工对如何缴纳保险、何时办理退休、断保续费等业务手续办理比较模糊,加之社保法施行后,滞纳金收取已纳入法律范畴,致使一些职工社保缴费中断后延期补交需缴纳数目较多的滞纳金。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对原春光社保广大代理人员达到告知的目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决定自今年4月13日起对原春光社保挂档的在职人员进行新协议的换发工作。新签订的劳动代理协议对代理人员挂档程序和双方的责任、义务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代理人员挂档后如何缴保、续费也进行了详细的约定。 经过电视、广播宣传和代理人员口口相传,换发协议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有近万名职工完成任务了新协议的换发。但也有一部分边远山区的人员还没得到信息或没及时换发协议。 温馨提示:原春光社保在职代理人员只要是社保存折中存有足额社保费,就不影响社保费的代扣代缴。代理人员在换发完协议后,要认真阅读领会协议内容,妥善保管代理协议,为防止断保无告知情况的发生,可到开户的代扣银行开通短信提醒业务,社保折中扣费情况由银行短信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