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医疗费直接到医院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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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7日发表
[2015-04-07 09:17:31]
近日,医保中心将异地居住人员医疗费报销调整为通过医院办理,直接拨到个人***,从而简化了办事流程、方便了群众。 异地居住人员是因工作或个人需要(回原籍定居、随亲属居住等)在烟台市统筹区域外长期(一年以上)居住的。过去报销医疗费要经过所在单位→医保→单位→个人环节。现异地居住患者出院后,本人或家人可随时携带《异地住院呈报表》、***、住院病历复印件原件、费用明细汇总表、身份证、社保卡到本人单位所在地医院报销。按划片原则:单位驻地在黄山镇、开发区的到龙矿中心医院医保办公室报销,其余到人民医院医保办公室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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