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十轮竞聘上岗办法
[2018-05-08 15:04: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成长环境,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事业单位聘用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是指事业单位内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竞争方式择优产生岗位聘任人选的用人方法。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产生岗位人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竞聘上岗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用人导向,逐步构建起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第四条 竞聘上岗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进行。因改革等历史原因造成超岗的,需要在竞聘前到市人社局专技科沟通,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轮聘任的高、中级数。 第五条 竞聘上岗应当以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情况和考核结果为基本条件,采取适合单位以及岗位特点的办法进行。 第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一般按现聘岗位类别进行竞聘。根据工作需要且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可相互转岗竞聘相应岗位。 第二章 竞聘范围 第七条 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应为全市各类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除外),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国家规定,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评审、考试、定职等取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认定)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第十轮岗位竞聘的聘期为2年,从2017年12月31日到2019年12月31日。 第三章 竞聘条件 第八条 参加正常竞聘上岗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任职年限、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2016、2017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第九条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竞聘实行准入资格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准入控制的职业资格。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基本条件是:竞聘高一级岗位的,需在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满6年。 第十条 工勤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一)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二)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一般实行逐级竞聘。越级竞聘必须从严掌握,不得连续越级竞聘,不得突破专业技术资格聘任。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竞聘两类岗位。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管理岗位人员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核批准后,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 工作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职审查期间,不得参加竞聘上岗。 第四章 竞聘程序 第十三条 竞聘上岗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成立聘任委员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政工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工勤技能人员代表为成员,人数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二)制定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三)公布竞聘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等事项; (四)个人报名,由具备竞聘条件的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注明拟竞聘的工作岗位及级别; (五)单位聘任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拟参加竞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六)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采取量化积分等形式组织竞争; (七)聘任委员会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聘任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八)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竞聘结果的公示范围应与竞聘范围一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聘书,公布聘任结果; (十)竞聘结束后到市人社局专技科备案。 第十四条 竞聘上岗应结合不同岗位特点,采取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同行评议、专家委员会综合评价、技能水平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拟定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应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专技科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五章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第十六条 首次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或首次聘任到高一层次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般应聘任在该层次的最低等级。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规模小、人员少的,主管部门可按照上述基本程序,统筹组织竞聘上岗。 第十八条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根据事业单位事业发展需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聘任到位,各单位组织聘任时应留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岗位,用于培养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 第十九条 以考代评系列首次聘任时,需满足相近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要求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基本条件。 第二十条 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为烟台市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专业技术水平和高层次人才数量等因素,统筹规划,重点设置,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设置。确需设置的,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报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核后,统一到烟台市审批。 第二十一条 在竞聘中,首先竞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然后再竞聘高、中级内部各档次级别。在确定聘任人员时,首先聘任符合免竞聘任条件的人员,然后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可以优先聘任符合择优聘任条件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由高级降聘到中级,由中级降聘到助理级的人员,不再参与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竞争,直接聘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最高档。上一聘期中,未聘、降聘、调整岗位的人员,具备必要的竞聘条件,应按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最低档或原聘岗位等级参加竞聘,不予聘任期间不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 第二十三条 特殊情况聘任:(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任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其中,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处分期满,且2016、2017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以参加正常竞聘。(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任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3)工作人员2016、2017年度有一个考核年度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4)工作人员受到党纪处分的,参照行政处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免竞聘任、择优聘任及调整岗位聘任条件 1.免竞聘任条件 (1)符合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上一聘期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以上, 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距离实际退休年龄不满两年(在第十轮聘期内退休的)。 (2)符合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上一聘期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②获得地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③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三等奖首位。位次有争议的奖励,不作为依据);④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人员。 2.择优聘任条件 符合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上一聘期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1)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人员;(2)受到龙口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烟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3)受到两次以上龙口市行政主管部门与人社局联合表彰的人员;(4)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事业单位法人;(5)烟台市级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6)获得地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三等奖首位。位次有争议的奖励,不作为依据),获得龙口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首位人员;(7)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抽调参加全市重点工作半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以上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8)现援疆、援藏或完成援疆、援藏任务回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3.调整岗位聘任条件 上一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本聘期调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1)2016、2017年度有一个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2)脱离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与专业不对口工作半年以上的;(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至今仍不能工作的;(4)严重失职、渎职的;(5)违反工作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没有完成继续教育的;(8)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的。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龙口市人社局负责对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 严肃竞聘上岗工作纪律,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任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等组织人事纪律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其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竞聘结果客观公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机关工勤人员竞聘上岗,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级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其他有关岗位竞聘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1.符合竞聘资格人员登记表 2.第十轮岗位聘任(降聘、调整岗位)人员登记表 3.龙口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第十轮竞聘情况汇总表 4.龙口市工勤技能岗位第十轮竞聘情况汇总表 5.龙口市岗位聘任(降聘)备案表 6.龙口市岗位调整备案表 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8.日程安排 9.龙口市事业单位第十轮竞聘上岗工作时间表 ***:点击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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