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烟台市技师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4-13 09:12:13]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烟台市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烟人社规〔2017〕6号)及《关于做好2018年度烟台市技师工作站申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烟台市技师工作站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烟台市技师工作站以高科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为重点,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依托大中型企业、行业(部门)、技工(职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建立。 设立烟台市技师工作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单位主要生产领域具有2名以上行业公认、专业技艺精湛并在生产实践中起带头作用的知名高级技师或技师,至少有1名市首席技师或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等相应层次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二)单位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自行建立技师工作站并正常运转一年以上,能为高技能人才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100平方米),年投入经费不少于5万元; (三)具有本行业、本领域先进生产科研设备,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 (四)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工作制度,具有独立承担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课题)经历,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制定科学、规范、完善的技师工作站工作制度,培养目标明确,工作措施详实,具备每年培养5人以上高级工及以上层次高技能人才的能力。 二、报送材料 1.申报单位申请报告一式3份(包括工作站所在单位基本情况,工作站职业或工种、工作站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技师、高级技师基本情况和取得的业绩,工作站工作制度和计划目标,同时报送电子版); 2.《烟台市技师工作站设立申请表》(***1)一式3份; 3.《烟台市技师工作站申报单位情况简表》1份(***2,同时报送电子版); 4.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职能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5.申报单位现有高级技师、技师等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6.近三年培养的高级工及以上层次的高技能人才名单及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烟台市技师工作站申报工作,是我市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充分发挥行业、企业、院校现有高技能人才作用,加快技能人才培养的载体平台,也是加强技术交流、推动技术进步、解决技术瓶颈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标准条件,从严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和考核工作质量。2018年5月18日前,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增海 联系电话:8524202 电子邮箱:lkjdzx@163.com ***:1.烟台市技师工作站设立申请表 2.烟台市技师工作站申报单位情况简表 3.烟台市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