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届龙口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05-12 08:46:52]
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烟台市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烟劳社〔2003〕18号)和《龙口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龙劳社〔2004〕36号)有关规定,今年我市将组织第四届龙口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申报条件 龙口市各级各类企业中,具有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生产一线岗位的技师(国家一、二级职业资格); 3.职业技能在市内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获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及多次在市级以上竞赛获得优秀成绩者。龙口市属行业、企业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称号获得者优先推荐。 已获得龙口市首席技师,烟台市首席技师或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及以上荣誉的不再推荐申报。 二、推荐评选程序及产生方式 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审查汇总后报送至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时间截止到5月30日。评审确定20名龙口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总工会联合命名并表彰,同时享受每月100元有效期三年的政府津贴。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1份(包括被推荐人工作情况、单位推荐意见,同一单位推荐人选超过2人要有排序,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龙口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申报表》一式3份(***1,A4纸双面打印)。 (三)《龙口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2份(***2,用A3纸打印)。 (四)申报人员身份证件、职业资格证书及主要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 (五)每人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3,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如有音像材料一并附上。 所有文字材料均需提报电子版。文件、表格请登陆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krsj.longk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建立和实施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评选奖励制度,是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鼓励高技能人才成长,进一步提高劳动者技术业务素质的实际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开展技术比武、技能展示、技术革新等活动,深入开展争当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活动,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 (二)严格标准,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和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特别是对申报人员技术水平、是否在一线工作等情况进行仔细核实。在坚持评选标准的同时,侧重选拔各行各业有绝技绝活的能工巧匠。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行民主评议推荐,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三)树立典型,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弘扬他们勤学苦练、创新奉献的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产业技术工人以先进典型为榜样,钻研技术,干事创业,多做贡献,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支持高技能人才,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材料报送地址:行政中心751房间 联 系 人:柳温 联系电话:8524202 电子信箱:lkjdzx@163.com
***:第四届龙口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doc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口市财政局 龙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龙口市总工会
201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