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05-07 09:16:24]
龙人社考〔2015〕17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直各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转发<关于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烟人考函〔2015〕14号)文件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报名方式 请应试人员通过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9∶00至2015年6月10日16∶00。 二、报考条件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二)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三)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价格鉴证相博士学位。 (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一)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6月5日9:00至2015年6月11日1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审核地点:龙口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742房间,联系电话:8502105)。 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免试申请表一份。 办理免试人员需提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行政中心745科室,联系电话:8528563)办理免试手续。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证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参加过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核,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 各单位请将应试人员各类资料装订一并报龙口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 四、其他事项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75元。 (二)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泰安市设置考区。 (四)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问题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电话:010-68033566)。2015年考试仍以2010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特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为准。 (五)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5年9月1日9:00至9月6日14:3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关于转发《关于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烟人考函〔2015〕14号)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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