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通知
[2015-04-22 15:18:03]
按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布署,2015上半年度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申报工作即日起展开,符合条件的职工需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递交劳动局二楼退休审核大厅。今年的申报工作程序将更为严格规范。 一、因病提前退休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病退的职工需符合三项条件:截止2015年6月30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截止2015年6月30日,原在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期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且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患有医疗保险规定的16种大病的任何一种,或非因工伤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4级的。 二、因病提前退休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人员,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供本人病退申请、一张一寸彩照、身份证和大病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一年以上住院病历等材料,单位审核后填写《烟台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龙口市申请因病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报劳动局二楼退休审核大厅,人社局社保科初审汇总,并上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鉴定结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4级的,人社局社保科将通知单位上报职工档案及《烟台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报烟台业务上级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因工伤残14级的不享受因病提前退休政策。病退申报资料由职工所在单位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和其它单位提交的资料。对涂改伪造职工档案、病历等申报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和今后的因病提前退休资格。根据烟劳鉴发[2010]1号文件规定替烟台市人社局代收劳动能力鉴定费250元/次。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15年5月1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休审核大厅(原劳动局院内二楼) 咨询电话:851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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