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移交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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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7日发表
从2019年元月1日开始,医保部门负责医疗、生育保险费的政策制定、参保登记(含新参保登记、人员异动、缴费费率登记等)、待遇发放等业务,税务部门负责缴费申报(含参保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申报)、费款征收等业务。暂定机关事业单位的医保征缴按此程序,企业的医保征缴工作仍全由医保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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