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服务标准提升劳动仲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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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7日发表
2018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创新劳动仲裁工作方法,为群众排忧解难,目前接待来访群众60多人次,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1件,调解率达60%以上。
仲裁院制作了阳光台,张贴仲裁立案流程图、受案范围申请书样本、等,让当事人便捷立案;围绕多发案件所需的书面材料、案件审理期限、仲裁时效等,制作便民宣传资料。针对部分申请仲裁的劳动者法律知识相对匮乏、诉讼能力弱的现实,仲裁院实行“就案普法”,并在听取申请人陈述的过程中找准争议焦点,做到“快调、快立、快审、快结”,提高办案效率。
规范服务标准。制定立案流程和工作手册,详细规定仲裁立案工作的接待标准、服务标准、语言标准等。申请材料完善的,力争第一时间立案;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避免申请人因材料不全而跑冤枉路;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及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指明管辖机构或其他解决途径,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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