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试行长桌调审模式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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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7日发表
日前,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利用“长桌”审理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赔偿案件。
在庭审前,仲裁员多次给双方进行单独调解,与当事双方建立了信任。庭审当天,首席仲裁员认为双方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很大,果断采用“长桌”审理模式。用人单位当庭主动提出按相关法律法规赔付并当庭与劳动者达成调解,调解金额达到10.6万元。
“长桌”调审模式,是今年以来仲裁院试行的一种简易审理程序。办理案件的仲裁员对案件事实清楚且当事双方调解意愿较强,但一时未达成调解的案件,将庭审放在调解“长桌”上进行。“长桌”模式使当事人拉近了当事人的距离,再与仲裁员的温和态度,有别于仲裁庭的严肃氛围,有利于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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