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医保大病特药第一例费用顺利补偿到位
三月二十日下午三时三十分,原县化工公司一杨姓退休大姐,顺利地从医保经办机构结清了其2016年度追补的大病特药费用,这是我县职工医保大病特药制度施行后追补到位的第一例费用。
杨大姐2015年10月份,在省***医院确诊患上了非小细胞肺***,经治疗后医生开具了长期服用凯美纳(盐酸埃克替尼)的治疗计划,该药效果很好,但因当时尚未纳入医保目录只能自费治疗,每个月一万多的费用让退休工资仅2000左右一月的杨大姐苦不堪言。省里下发大病特药实施文件后,杨大姐的家人了解到政策,立即准备资料,第一时间进行了申报。顺利的通过了市里的审批后,将信息反馈给了经办机构。经办机构第一时间跟信息系统开发商进行了联系,针对相应的岗位开通了大病特药费用维护、审核、报销的相关权限,并在3月19日顺利测试通过,才电话通知杨大姐前来报销追补的2016年度特药费用。
2016年度,杨大姐共计用药六个月,购药总费用49554元,数据录入后,计算结果显示可报销费用为31187.14元,个人自付18366.86元。经查,个人自付费用中,因当时购药价与后来医保机构的协议限购价存在单价上的差距,产生了完全政策自付费用5000.94元,经办人员当即告知杨大姐关于这一情况的处理规定:超出限购价的部分,可以与售药药店联系退费。并当场要杨大姐拨通了定点药店的电话,就退费一事予以敲定,并得到肯定的答复。
拿到了31187.14元的现金支票、退费所需的由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费用结算单、***和药品清单复印件,杨大姐病容满额的脸,情不自禁的露出了一丝笑容。在那一闪而过的飘忽眼神中,我分明看见了一连串的情绪,宽慰、如释重负、还有那无声无形却分明格外有神的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