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和新农合基本情况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
通报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和新农合基本情况
2009年12月17日,我厅和省卫生厅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和新农合基本情况。新闻发布由省医保局长丁春庭主持,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吕兴元和卫生厅巡视员刘可发布新闻。中央和省会新闻媒体新华社、中国劳动保障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50多名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2000年以来,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健全完善政策、积极扩大覆盖面、着力提高保障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湖南主要取得了如下成就:
一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按照《***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决定》和《湖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2000年初,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启动。十年来,为适应就业形式多样化的需要和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断完善,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覆盖范围从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职工向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延伸,从城镇就业人员向非从业人员延伸,多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一是为降低职工患大病时的医疗费用负担,从启动制度之初就同步出台了《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暂行办法》,对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费用给予补助;二是建立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三是针对慢性病患者门诊费用不足,个人负担偏重的情况,出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和家庭病床管理暂行规定》,对需要长期治疗服药的恶性***、尿毒症、高血压等疾病患者,分型分级实行定额补助;四是适应就业形势多样化,针对自由职业者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制度;五是按照“低费率、保当期、保大病、单位缴费”的原则,建立了我省农民工住院医疗统筹制度,解决了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六是为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医疗保障问题,2007年起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又将在校大学生纳入了城镇居民医保范围;七是适应企业改革改制需要,出台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保政策。这样,就从制度层面上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全覆盖。
二是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健全
1999年,医疗保险职能统一归并劳动保障部门以后,在省厅设立了医疗保险处,组建省直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为整合资源,加强对全省医保业务的指导,2004年,成立了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副厅级事业单位)。各市州也按照医疗保险行政与经办分开的要求,抓紧建立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人员。目前,全省14个市州及122个县(区)均已成立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时,通过强化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管理;不断完善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实行服务项目付费、定额结算、单病种包干等有效结算办法;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动态管理,严格医疗费用支出审核,较好地控制了医疗费用的增长;建立了省内异地转诊集中管理的联审联查制度,节省了管理成本;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强化对基金运行的全程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基金的安全;管理软件的成功开发和信息网络的分级联网,医疗保险基本上实现了信息化、规范化、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截止2009年11月底,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97万人,年均扩面180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已经达到96%,加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推开,基本实现城乡居民的全覆盖。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45万人(包括灵活就业人员26.7万人,农民工55.34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052万人。10年来,城镇职工医保累计住院医疗439.6万人次,支付医疗待遇309亿元;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参加人数654.6万人,基金累计支付23.2亿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亿元。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医疗47.55万人次,累计支付基金7.19亿元。城镇职工医保受益面和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受益面从启动初期的5.5%提高到了15.25%,整体报销比例从2000的66.4%提高到了当前的75.32%。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从启动初期的40%提高到了当前的45.77%。特别是2008年底以来,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一是降低参保费率,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在6%以上的统筹地区下调1%,对困难企业参保缴费实行缓缴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2.75亿元。二是采取降低费率参保、财政适当补助、医保基金分担的办法,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省市县三级财政逐年安排资金约2亿元,将全省17.7万名中央下放我省政策性关破企业退休人员、全省80万名地方依法关闭破产的国有和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集体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全部纳入了属地医保。三是调高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扩大门诊特殊病种范围,使全年参保人员住院医疗报销比例整体提高3个百分点,全省14个统筹地区11月当期报销比例均达到了75%以上,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下一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
一是调整参保政策,适应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允许其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积极推行职工以单位、居民以家庭、学生以学校整体登记统一参保;采取降低参保费率,从同级财政借资、社会保险补贴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全面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保问题,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巩固在95%以上。
二是采取切实措施,通过逐步提高封顶线和报销比例,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2010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要达到78%、52%以上;2011年分别提高到80%、55%以上。同时,依托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扩大病种范围、提高报销额度,建立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封顶机制,努力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健全管理制度,按照统一政策制度、统一医疗待遇、分级经办管理的模式,积极推行市辖区城镇职工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实现同城同待遇;合理控制基金结余,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健全转诊审核、费用报销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的管理;探索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制度之间的互通办法,完善医保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制度;大力推进“大医保管理系统”的安装和联网等工作,实现省、市、县(区)医保信息系统对接、网络畅通和数据共享,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
四是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控制机制,发挥医保集团购买服务的优势,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生控制医疗服务成本的积极性;全程参与医保药品、医用材料的招标配送,发挥医疗保障对医药费用的监控作用;积极推行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探索整合城乡医保制度、统一管理机构的有效办法,解决城乡二元分割、标准多样、待遇不一等问题,努力实现医疗保障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