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格执行三大前提同步开展两项员额人员工资核定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部门单位员额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人员用工管理及工资待遇,劳动关系科迅速组织力量,严格执行“政策研究与执行核发等相关部门意见统一、员额人员劳动合同按时续签、年度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相挂钩”三大前提,同步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岗位工作人员的第十三个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及事业单位员额岗位人员的工资正常晋升两项工资核定工作。
第一大前提:政策研究与执行核发等相关部门意见统一。针对员额人员的第十三个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及工资正常晋升这两项工资待遇问题,经多次与编办、财政局等部门电话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确定按照“同工同酬”及“同步调整”的原则,予以核定并发放。
第二大前提:员额人员劳动合同按时续签。严格把关员额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及备案情况,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合同已经到期但仍继续聘用的员额人员,按期续签劳动合同并备案,始终确保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劳动合同备案率达到100%,完善员额人员用工管理制度。
第三大前提:年度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挂钩。员额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主管局参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主管局的文件形式报送人社局,作为核定第十三个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及工资正常滚动的依据,对于不参加年度考核以及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下的员额人员,一律不予核定。
截至目前,市直共62个机关、事业单位员额人员的第十三个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核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共38个事业单位员额人员的工资正常晋升的核定工作已全部完成。 (松原市人社局 张颖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