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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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6日发表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8年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96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2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每人每月93元的基础上增加7元,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市60.22万人,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亲切关怀,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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