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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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6日发表
近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府发〔2015〕31号)文件,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250元调整为13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2元调整为14.4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内府发〔2015〕31号文件精神,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内人社办〔2015〕160号)文件。通知明确从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828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966元/月。调整后,我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失业保险金在原标准基础上分别人均月增加78元和91元,涨幅达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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